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事项)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2〕269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对3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对外贸易科
电 话:0769-22888290
附件:2023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事项)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初审公示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1.2023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事项)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初审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