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2021年7月部分至2022年11月部分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点击量: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开展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商务〔2016〕23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2]156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资金的通知》(东财函〔2023〕2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东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等9家港口经营企业2021年7月部分-2022年11月部分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拨付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口岸管理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1月25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2楼口岸管理科

  电    话:0769-22412104


  附件:东莞市口岸经营服务单位拨付金额(2021年7月部分-2022年11月部分)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月19日


附件:

1.附件:东莞市口岸经营服务单位拨付金额(2021年7月部分至2022年11月部分).wps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春节期间车检场工作时间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征集凤岗、长安、寮步车检场装卸服务企业的公告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