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鼓励企业“产销分离”项目的申报指南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点击量:

  根据市工信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东工信〔2022〕152号),制定鼓励企业“产销分离”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条件及标准

  鼓励制造业企业对其产品进行专业化销售。2022年制造业企业新成立销售公司,当年成为限上纳统企业,并且其2022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

  对符合相关条件,不存在不予资助情况的企业,按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时间

  2023年3月31日前。

  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1.企业资金申报封面、企业“产销分离”项目申请表、企业承诺书(加盖公章);

  2.产销分离证明材料(如销售公司股权架构图等等,加盖公章);

  3.企业2022年销售额证明材料(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的纳税申报表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4.其他视情况需补充的材料。

  四、工作流程

  1.市商务局下发申报通知至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由相关部门组织企业申报;

  2.企业按申报通知要求准备材料,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下载企业资金申报封面、企业“产销分离”项目申请表、企业承诺书据实填写,并连同产销分离证明材料和2022年销售额证明材料的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属地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3.相关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及加盖部门公章;

  4.相关镇街(园区)收集整理好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按照具体申报通知要求,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场科(联系电话:0769-22882903)。

  五、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2.若申报金额超出预算金额,按比例进行折算。


  附件:1.企业资金申报封面

            2.企业“产销分离”项目申请表

            3.企业承诺书


附件:

1.附件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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