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2022年第三批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1年)(支持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发展)申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12-07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2019〕5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2年第三批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1年)(支持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发展)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7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33号3楼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
  电话:0769-22817951


附件:2022年第三批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1年)(支持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发展)申报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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