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首店经济 促进商业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21〕25号)《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2021年首店经济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2〕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东莞市汇一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申报主体的相关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通过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场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3个自然 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商务局市场科
联系电话:0769-22817597、0769-22817967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东莞市商务局8楼市场科
邮政编码:523000
附件:东莞市商务局2021年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首店经济”扶持资金初审通过结果汇总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
1.221129东莞市商务局2021年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首店经济”扶持资金初审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