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74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倍增计划”专项资金资助目录〉的通知》(东倍增办〔2022〕50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倍增计划”专项资金(市商务局2022年第一批项目),从“倍增计划—投资促进专项”下达人民币60万元拨付到有关单位(详见附件)。请你们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1668396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投资促进专项)汇总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
1.附件1: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支持大项目投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