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现拨付2021年度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冷冻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资金(详见附件)。请企业收到款项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请致电2281381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冷冻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专项资金明细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9月28日
附件:
1.附件:2021年度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冷冻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专项资金明细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