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冷冻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09-01     点击量: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日至9月9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

  电话:22813810

  附件: 2021年度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冷冻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资金审核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9月1日


附件:

1.附件:2021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保税物流及供应链发展)资金审核表(总表0831公示).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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