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179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 2023 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的补充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20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13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8月30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对外贸易科
电 话:0769-22806513、22888290
附件:1. 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初审结果公示表
2. 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初审结果公示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8月24日
附件:
1.附件1: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初审结果公示表.xls
2.附件2: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初审结果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