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招商引资事项)支持企业和行业商协会参加国外投资促进活动项目的申报通知》(粤商务促函〔2021〕270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吸引外资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2〕161号)的精神,经审核,拨付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吸引外资事项)合共97,685元(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吸引外资事项)项目明细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8月22日
(联系人:陈蕾,联系电话:21668361)
附件:
1.附件: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招商引资事项)项目明细表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