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2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2021业务年度)项目共60,294,631元(详见附件),请你们收到款项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995396、22806513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业务年度出口信保项目)拨付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6月29日
附件:
1.附件:2022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业务年度出口信保项目)拨付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