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2年第四批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专项-境外展项目)共48,938元,请你们收到款项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995396、22806513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第四批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外展会)拨付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6月29日
附件:
1.附件:2022年第四批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外展会)拨付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