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分配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2〕66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2年度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到申报单位(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06512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拨付明细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拨付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