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粤发〔2021〕11号)《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外经贸高质量发展 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积极作用的意见》(东委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鼓励政策措施,提振企业信心、增强企业发展动力,进一步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欢迎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2年2月4日前将书面意见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
特此公告
附件: 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太大道33号市商务局2楼资产资金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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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69)22817520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