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关于印发〈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73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现拨付2021年第三批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共8,483,024元(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项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420006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2021年第三批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明细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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