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博网

北京某泰事务所宫斗大戏第三季

来源:思博网     发布时间:2016-04-28     点击量:
(本文转载于思博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第一季:关于王道川恶意断我员工社保和工资的更详细过程--猛料1

第二季:关于王道川恶意断我员工社保的更详细过程--猛料2

在徐徐揭开北京权泰事务所宫斗戏大幕之前,一些背景介绍还是必要的。如果对背景介绍不感兴趣,那么可直接去看本帖最后红色字体公布的事情A至事情D,以及任永利的若干公开询问。


目标和规则

任何斗争,无论是政治斗争,宫斗、商战,还是芝麻小所的合伙人之争,本质上都是博弈。既然是博弈,有两点要明确:一是博弈的目标,法律上称之为“标的”,通俗来讲,就是大家争来争去,到底争的是什么。二是博弈的规则,博弈一定是在一定的规则下进行的,只是规则有多有少,有明有潜。象棋有象棋的规则,围棋有围棋的规则,商战有商战的规则,宫斗有宫斗的规则。即便是双方博弈最放得开的两军交战,亦有“不斩来使”的约定俗成的规则。

北京权泰三个合伙人既然已经掐起来了,无论哪一方主动,哪一方被动,总之是掐起来了,本质上也是一场博弈了。那么,他们博弈的目的和规则是什么呢?

我们先不谈“目的”,毕竟这东西主观性太强,没法直接地、毫无疑议地坐实,我只能公布完所有事实后,再从双方行为上进行一些概括和猜测。各位思博网友也可以有自己的独立判断。

但“规则”是明确的,客观的,因此,我先列出规则,以便各位网友能据此判断任永利、王道川和杨勇三人,谁是讲规矩守规则的,谁是不讲规矩不守规则的:
刚性规则: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法》、《合同法》、《民法通则》、《专利代理条例》、《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是一切民事行为的底线。突破法律这个底线,称之为“违法”。违法是最严重的违规。具体到北京权泰,与其他事务所并无区别,《合伙企业法》赋予每一合伙人以下权利:合伙人身份权、合伙事务同等执行权、合伙事务知情权、财务知情权、监督权、表决权、利益分配权。这些权利是合伙人的最底线性的权利。大家可自行查阅此法予以进一步了解。

不刚不柔的规则:《合伙协议》。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按说也应该象国家法律法规那样对当事人双方具有刚性约束力。但我为什么说它不刚不柔呢,因为对于具有契约精神的合伙人来说,《合伙协议》就是法律,就是其行为的刚性底线。而对于没有契约精神的人来说,《合伙协议》无异于一张废纸,毫无约束力。违反合伙协议,称之为“违约”,违约是比较严重的违规,严格来讲也是违法,只不过违反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具体到北京权泰,北京权泰的《合伙协议》赋予合伙人独立开拓业务和做业务权、用人自主权、平等使用事务所印章证照权、平等使用事务所公共财物权、利益分配权。必要时我会公开《合伙协议》对此加以证实。

柔性规则:各种公序良俗、做人道德和商业道德。众所周知,在法律和道德之间,存在巨大的空间。丧失道德的事情,称之为“失德”,即所谓“缺德”,但缺德可能未必违法,缺德而不违法的行为,法律虽不会制裁他,但会被人民群众在道义上谴责和唾弃。道德层面上规则太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每个人道德底线的高低会因人而异,我只强调两点:一是非妨害原则”,任何人有权追求自己的目标,但最好尽量不伤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最好尽量不给他人行使合法权利造成障碍和妨害。二是诚实信用原则”即说实话,且说话算话。古人云“言而无信,不知其可”,古人又云“盗亦有道”,可见人们对于“说话算话”这一条是多么重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我们称之为“失信”。

好,说完具体博弈规则,让我再说几条我的推论,大家看是否合适:

1、在行为上敢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人,是敢于突破底线的人,其必然也敢于违反当事人之间法律,也敢于突破道德的约束。

2、任何人做了违法、违约、失德、失信的事,必然不希望这些事情被曝光,藏着掖着才是上策。相应地,敢于将所有事情曝光的人,其必然是对其守法、守约、守德、守信这几方面是有相当自信的。

3、现代社会是信息充分公开和流动的信用社会,违法、违约、失德、失信,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获取超额利益,但长久来讲,必然得不偿失。守法、守约、讲诚信,虽然短期内会吃亏,但最终会走得更长远更稳健。谁认识不到这一点,说明其缺乏最基本的社会常识。

4、双方博弈中谁率先突破了道德、合同和法律底线,应该是在相应的道德博弈层面、合同规则博弈层面、法律博弈层面上不占理又不甘心失败的一方,其只能靠突破底线来增加自己的博弈手段,试图挽回败局或试图追求超额的非份利益。这一点不难理解,拳击比赛中拳手甲如果通过拳术逼得拳手乙动脚、动牙齿或动刀子了,哪怕乙通过动刀子战胜甲,也说明乙在事实上已经是失败方了。

5、博弈中如果没有裁判的存在,那么就无从维护规则,博弈将很快沿着道德博弈、合同规则博弈、法律博弈、暴力博弈的顺序逐渐恶化和升级。现实社会中,单位领导或团队老大往往充当裁判角色,能迅速裁决双方是非,并控制博弈的恶化程度,维持整体利益。因此,领导和老大是维护社会稳定所必需的,这个观点值得那些抱怨领导和老大做的少拿得多的人去思索,他能当领导和老大说明他不是白给的。

6、并非所有博弈都是“零和博弈”,也有大量的“双赢”博弈或“双输”博弈。但要想做到“双赢”,需要博弈双方是理性经济人且具有足够的智慧和胸怀。要想避免“双输”,除需要博弈双方具有足够的智慧和胸怀外,更多考验双方的是其“敬畏心”和“抗击打能力”。【这一点我会在后面的帖子中给出论述】

7、战端不轻开,开必有果。博弈双方既然最终开战,至少在形势研判上都是认为自己有一定的胜利把握的。否则实力较弱的一方会选择妥协而不是开战。而战端一开,就不是任何一方单独能决定何时停战的,一定会打到至少一方预测到自己会输得很惨的时候,才会做出妥协和让步。因此,我想告诉那些一上来就劝和、劝协商的网友的是,很多事情,正是因为没法协商或协商不成,才不得不走向斗争。我不理解那些不分青红皂白就认为双方是“狗咬狗一嘴毛”的人,斗必有因,总是因为一方有错在先,另一方才被迫出招。如果要想负责任地评判,总需要搞清原因。如果惰于分清是非,那您就看看热闹好了,以后遇到类似的人和事的时候,再来回头看本帖不迟,不过那时候您可就没有作壁上观那么轻松了。

这次的爆料很简单,从结果来看,王道川和杨勇占据上风,任永利很受伤,我先公布以下几个事实,然后公开询问王道川和杨勇几个问题。

事情A:2015年10月末,王道川和杨勇强行做出决议,其中规定任永利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经过王道川签字才能生效。换句话说,王道川不签字同意,任永利就不能招聘员工,这已经严重违反了《合伙协议》中用人自主权的条款。【任永利多次发邮件有理有据地反对,但二人置若罔闻,这证明与王道川和杨勇协商是多么地困难!】

事情B:2015年11月5日,王道川和杨勇未经任永利同意便将事务所印章和证照和原始会计账簿锁入新购置的保险箱中,但拒绝向任永利提供保险箱钥匙和密码。任永利前后发邮件十几封据理力争,但直至今日王道川和杨勇至今拒不提供保险箱钥匙和密码。【这证明与王道川和杨勇协商是多么地困难!】

事情C:2016年3月起至今天,王道川更是将事务所公章、合同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完全据为己有,不让合伙人任永利接触,声称任何人使用均需经其审批和批准。

事情D:自从2015年11月3日起,王道川将事务所原始会计账簿据为己有,不知藏在何处,拒绝任永利查阅,任永利因日常客户财务管理需要,尤其是在2016年3月底要做2015年全年税费的汇算清缴,事务所会计多次发信让任永利确认财务报表数据,而任永利前前后后发生十几封邮件与王道川反复协商,要求查阅原始会计账簿,但王道川置若罔闻,至今仍拒不提供,非法剥夺了任永利对事务所财务数据的知情权,致使任永利完全不知道事务所经营情况和自己的个人财务数据,例如所得税费是否计算正确,本该予以扣除的项目是否已经扣除。这可都是直接关系到任永利的财产性权利的事情啊。【注意,任永利前前后后发生十几封邮件与王道川反复协商此事但王道川和杨勇置若罔闻,这证明与王道川和杨勇协商是多么地困难!】

好,就这么四件事情,现任永利公开质问王道川和杨勇几个问题:

Q1、用事务所公共资金购买的保险箱,任永利作为合伙人是否有平等使用权?如果是你们二人自费购买的保险箱,为何要将事务所公共的印章证照等公器锁进你们的私人保险箱中?


Q2、单独问王道川,事务所印章证照等,按照《合伙协议》,每个合伙人都有权自由接触和使用,并各自独立地为其使用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无需经过任何其他合伙人的批准。且事实上,按之前三人协商的惯例,事务所印章证照一直保管在三个合伙人都有钥匙的橱柜中,由三个合伙人自由接触、使用和归还,因此之前一直没有就印章证照的使用发生过争议。现在你王道川为何要违反《合伙协议》并单方面改变之前三人协商惯例,独自把持事务所印章证照,其他合伙人要使用还要经过你王道川的批准或满足你王道川另行设置的层层条件?你独自把持事务所印章证照的权力来自于哪里?难道仅仅因为你是“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就可以违反《合伙协议》而凌驾于其他合伙人之上吗?就此事,我说你“违约”你认可吗?


Q3、单独问王道川,你为何不让任永利查阅原始会计账簿?难道任永利作为合伙人没有权利查阅原始会计账簿吗?你不要说什么最近已经让我去会计那里索取“会计报表电子版”什么的托词,“会计报表”作为一个财务衍生品,显然不同于“原始会计账簿”,我在此第N+1次提醒你,我要查阅的是“原始会计账簿”,是最能反映真实情况且具有每一收支的原始票据凭证的原始会计账簿,而非一张仅仅是一对无从核实真伪的数字的“会计报表”!

Q4、单独问王道川,你为何要剥夺任永利作为事务所合伙人的财务知情权?你难道不知道财务知情权是《合伙企业法》赋予每一合伙人的根本性权利吗?两害相权择其轻,这个违法底线你都敢突破,难道你在掩盖和隐瞒一些更严重的事情吗?你难道害怕原始会计账簿会暴露你在经济上和税费上的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吗?就此事,我说你“违法”你认可吗?

Q5、单独问杨勇:王道川非法剥夺其他合伙人财务知情权的行为,是否属于《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就除名退伙情形所规定的“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是否比王道川和杨勇在给任永利的除名决议中的除名理由“任永利滥用诉权”更为恶劣和严重?就此事,我说王道川“违法”你认可吗?

Q6、王道川和杨勇为何要限制任永利的用人自主权?难道任永利招聘员工多做业务不是多给事务所贡献管理费吗?你二人限制任永利招聘员工并将任永利现有员工全部非法辞退的根本目的何在?是为了打击任永利逼迫其退伙吗?是为了让任永利没有员工干活而陷入混乱并造成大量案件积压而造成严重事故吗?【注:任永利现有待处理专利案件400多件,包括数十件涉外专利案件,每一案件又有诸多事务要限时完成,没有员工的辅助,任永利三头六臂7 X 24小时干活也干不过来。我猜测,逼迫任永利退伙可能是王道川和杨勇二人合谋强行开除任永利所有员工的主要动机,并以此威慑王道川自己的员工:我们连合伙人都能打垮,更何况你们几个小员工,你们都给我老实点,别再跟我抱怨什么工作量大、加班时间长、工资低、没有住房公积金什么的!小心我剥夺你们的底线!任永利及其员工就是你们的下场!这真是一箭双雕的好计策!好权谋!但这仅仅是我的猜测,我作为公民有权猜测任何事情并有权表达出来,只要我基于的事实真实即可。当然啦,王杨二人的真实动机,还读者自行推测】无论动机如何,但就事实而言,我说你二人“违法、违约、失信、失德”,你二人认可吗?


Q7、关于员工陈某某被拖欠工资和被非法“社保减员”一事,你二人准备如何解决?你二人是准备充分利用法律诉讼周期长的特点穷尽所有仲裁、一审、二审和执行程序,一直拖下去吗?你二人有没有考虑到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员工如果被断工资和社保近一年多时间给他的生活造成的巨大伤害吗?靠无情打击别人来获取你二人的一己私利,缺德不缺德?根据此事,我说你二人“违法、违约、失信、失德”,你二人认可吗?

以上问题,请王道川和杨勇予以逐一公开回应,最好言必有据,能让公众信服。我个人认为,沉默、回避、装聋作哑、拖延、拒不表态、顾左右而言他或强词夺理都不是你二人的最佳选择,这关系到你二人在专代行业内的个人信誉问题,众多圈内网友正在围观,望你二人三思而后行。

更重要的是,以上问题,还请王道川和杨勇提出解决方案,落实到行动上。并正告王道川和杨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并敦促王道川和杨勇以委托人利益为重,立即停止对我、我的员工的各种合法权益的侵害,并停止各种恶意拖延行为,严格遵守《合伙企业法》,并全面履行合伙协议,不要因一己之私利而殃及无辜的员工、我本人和委托人的正当权益。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思博网

上一篇:爆笑!图解百度搜狗专利大战,不好笑我请你吃北京烤鸭!

下一篇:2015年中国通信专利排名:中兴、OPPO、华为、小米居前四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