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卓粤
业务范围
政府通知
政策法规
行业消息
交流分享
联系我们
不限栏目
交流分享
业务范围
政府通知
─东莞市科技局
─广东省科技厅
─东莞市经信局
─广东省经信委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其它
行业消息
─思博网
─其它
─链科网
─中国知识产权网
思博网
思博网
其它
中国知识产权网
主页
>
行业消息
>
思博网
音著协诉北京南站使用的背景音乐侵权
来源:思博网 发布时间:2016-06-20 点击量:
(本文转载于思博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attach]78868[/attach]
由于北京火车南站长期在其车站内以播送背景音乐的方式侵权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歌曲,却始终拒绝办理播放音乐所需的许可手续,缴纳著作权使用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遂将北京火车南站诉至法院。2016年5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这
是国内首例铁路车站使用背景音乐侵权案。
早在2014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工作人员便于北京火车南站的2层候车大厅内,对其播放的15首音乐作品进行了取证,并向北京铁路局发送了协商函,希望与对方协商整体解决播放音乐所涉及的著作权问题。但是,一连两封函件均石沉大海,没有得到对方任何的回应。随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向北京火车南站发函,希望与对方直接沟通,也没有任何回音。考虑到北京火车南站作为北方最具规模的火车运载站,客流量巨大,相应地未经许可公开播放背景音乐的侵权情况也更加严重,因此,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遂选取了其中1首歌曲,将北京火车南站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表示,其诉讼并不是为了获取某一首歌曲的赔偿,而是希望通过诉讼,使得对方认清侵权事实,早日加入合法合规使用音乐的行列,在为广大旅客提供舒适环境的同时也能尊重国内外音乐词曲作者的权益。
法院受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诉讼后,希望先通过调解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北京火车南站一方也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会积极了解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了解音著协。同时强调,自己是国有企业,带有一定的公共服务性质,希望能够酌情降低使用费标准。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之中。
来源: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attach]78869[/attach]
(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
思博网
上一篇:
融资与丑闻共存,危机四伏的斗鱼
下一篇:
一份可能影响未来数年综艺行业的通告!
友情链接 :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