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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学习网”傍名牌被查 因不正当竞争被罚20万元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     发布时间:2019-04-1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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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百度烤肉”被法院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以350万元的高额赔偿后,又一家仿冒知名互联网公司“百度”的侵权主体——“百度学习网”的经营者受到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对此,有专家指出,对于屡禁不止的“傍名牌”行为,唯有重拳打击,才能以儆效尤。近日,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现更名为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百度学习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百度学习网的经营者北京圣才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圣才教育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

  据了解,百度公司早在2000年初即申请注册了第1579950号“百度”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为第42类。目前,该商标有效期至2021年5月27日。2008年3月5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百度”商标为驰名商标。在涉及商标权争议的诉讼中,“百度”商标多次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此外,百度公司还申请注册了“www.baidu.com”域名。经过百度公司推广使用,“百度”“baidu”具有广泛的知名度。

  2018年8月,百度公司向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举报称,圣才教育公司使用“baidu.100xuexi.com”域名,在网站上从事销售电子书籍类商品和提供在线教育视频服务,在网站首页突出位置使用了“百度学习网”字样,并在支付宝结算页面上的商品说明中含有“百度学习网”字样。2018年8月23日,执法人员对圣才教育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其承认上述情况属实。

  经查,圣才教育公司通过“baidu.100xuexi.com”网站的销售额为3622.94元。

  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认为,圣才教育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我国《反不正竞争法》第六条第二、三项的规定,属于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容易导致混淆的违法行为。据此,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圣才教育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万元罚款。

  近年来,“傍名牌”现象屡禁不止,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作用,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为了打击“傍名牌”行为,2018年下半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的通知》指出,我国要重点打击包括“傍名牌”在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其他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企业打造一个知名品牌需要耗费极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每一个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背后,都凝聚着企业的心血。对于如何打击“傍名牌”行为,专家建议,要重拳打击,让侵权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比如,在行政执法层面,执法机关应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并提高行政处罚金额,让侵权者不敢侵权;司法机关应继续加大“傍名牌”案件的判赔力度,让侵权者得不偿失。(记者: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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