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网

清华商标遭侵权?清华大学索赔百万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     发布时间:2018-07-11     点击量:
(本文转载于中国知识产权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因认为汇译达(北京)国际翻译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网站“清华北大家教中心”名称中使用“清华”字样构成侵权,清华大学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清华大学诉称,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取得了“清华”商标注册证。该商标核定使用在第41类服务上,具体服务项目包括学校(教育)、函授课程、培训、教育信息等,注册有限期自199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0日。原告发现,汇译达公司未经许可,在其所有并运营的网站“清华北大家教中心”的显著位置使用“清华”字样,并号称其由“清华……学生干部联合创办”及为“清华……校内勤工俭学机构”,对其主营的教育培训业务进行不实宣传,且违法获利巨大。因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汇译达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作者:晚风)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司考培训品牌“指南针”“新华考资”起纠纷

下一篇:造车新势力:有专利才有未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