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网

李志诉《明日之子》侵权 向节目组索赔300万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     发布时间:2018-07-09     点击量:
(本文转载于中国知识产权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7月3日早上,歌手李志在微博发文就《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经授权翻唱本人歌曲进行指责,并提出索赔300万,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李志表示,6月30日晚的《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经授权就翻唱本人的歌曲。7月1日,名为“文静”的人发来邮件,解释其刚刚得到李志的联系方式,没法提前得到授权,并借此希望得到本人的授权。

  李志回忆自己的经纪团队这些年来经历的侵权纠纷不少,也用尽了很多方法。他发文感慨“翻来覆去睡不着,欣慰与伤感交织”,于是未经和经纪人及律师的商量,擅自写了这片微博。

  此前,2017年《明日之子》全国巡演中,冠军毛不易唱了一首《关于郑州的记忆》,被李志指责侵权。对于李志当下的质疑,毛不易发文道歉作出回应。而今年6月30日的《明日之子》再次在节目中翻唱李志歌曲,且翻唱人为毛不易所推荐。李志还指出,音乐人树子表示他的歌曲也被《明日之子》侵权,微博上未经证实的类似侵权还有若干。

  对此,李志提出向《明日之子》索赔300万。“100万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费用,100万是年初毛不易老师的演出侵权费,100万给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法庭见。不接受其他建议。”(作者:英子)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我不是药神:如何破掉药品专利与研发成本的迷局?

下一篇:葡萄酒知识产权第一案:“解百纳”9年商标战再掀波澜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